标的名称 | 关于39家拟起诉企业诉讼案件服务律师事务所单位采购选聘事务所(第二次)的公开比选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最高限价 | 786400.00元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投标截止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苏仙 | 标的所属行业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39家拟起诉企业诉讼案件服务律师事务所单位采购选聘事务所(第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采购总控制价:786400.00元。
4.采购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18:00(北京时间)。
5.项目业主:郴州市产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开标地点:郴州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作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起诉范围为39家拟起诉业(详见细表),包含一审、二审及强制执行。
三、预算金额
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文件标准计算,按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取低值的2.5折计算:314.57 万元*0.25=78.64万元,即78.64万元。
实行包干按完成度逐步付款,金额文付按照一审支付三分之一、二审三分之一、强制执行三分之一进行结算。
四、申请条件
1.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近年来承担过相关任务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律所及律师应工作响应及时并拥有技术服务支持能力。近年来承担过相关任务优先考虑。
5.配合采购方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能够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五、评审程序与方法
合格投标申请人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方案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见附件)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择优确定1家承担单位。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提交材料: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任何一项不满足或材料缺失/无效均导致投标被拒绝: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者须提供免税证明);
3.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依法无需缴纳者须提供免缴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日任一时间点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5.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7.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该项目为含税包干总价;
8.提供机构概况;
9.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函;
10.提供拟建团队及相关人员证书、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11.投标文件封面文件封面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办公号码。所有申报材料须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同步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 14日18时00分,投标申请人将资料送至郴州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05项目管理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采购人组织评审会议,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八、十联系方式
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创新创业园2栋405。
联系电话:0735-2990568 13407410282
附件:1.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1:
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 |
价格部分A1 | 20 |
商务部分A2 | 35 |
技术部分A3 | 45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报价 (20分) | 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
商务部分 | 业绩 (10分) | 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止前36个月)内完成一个类似项目每个计5分,最多计10分。 (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设备 (2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服务团队在满足需求人员设备配置要求的基础上(至少需要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派驻服务工程师、其他团队成员及设备),进行综合评审: 优得25分,良得20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10分,无相关材料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如有)、专业证书(如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技术部分 | 项目工作方案 | 供应商针对项目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其中: ①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深刻,分析全面深入;方法科学可靠、具有创新性,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精准有效。得30分; ②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较清晰,分析较为全面;方法合理、可行,监测系统建设方案适用。得20分; ③对项目特点及关键点认识较浅,分析不够深入;方法较简单、普通,监测系统建设方案不太适用。得10分; ④无分析方法、出现前后矛盾、或结论缺乏依据,监测系统建设方案无法实施。得0分。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完全满足工作的要求,计划合理,得5分;基本满足工作的要求,得3分;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或无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
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 后续服务安排及措施完全满足要求,提出了具体服务安排及措施,承诺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得5分;基本满足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要求或无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
工作建议及承诺 | 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工作建议及承诺完善、合理,得5分;基本完善、合理,得3分;不太合理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的投标(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说明: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全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必提交本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
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 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