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第五次)湖南黄沙坪铅锌矿持有的桂阳方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8.34%股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2021010001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4.0411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01月0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01月19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桂阳 | 标的所属行业 | |
股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管理的湖南黄沙坪铅锌矿持有的桂阳方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8.34%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桂阳方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桂阳县方元镇方元村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华  | ||||
成立时间  | 2004年10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299.85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1772289748P  | ||||
经营范围  | 水供应、水资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刘德华  | 25.03  | |||
2  | 罗万杰  | 38.29  | |||
3  | 肖启云  | 18.34  | |||
4  |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  | 18.34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0年6月30日  | 78.05  | -1.08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净资产  | ||
半年报  | 213.57  | 40.63  | 172.94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资产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情请查看郴宏评报字(2020)第4号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郴州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管理人(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评估作业日期  | 2019年11月14日——2020年1月13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评估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216.96  | 196.19  | ||
负债总计  | 9.3  | 9.3  | ||
净资产  | 207.67  | 186.8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4.28万元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债权人会议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4.0411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截止日上午12: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上午12: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00 0009 8284 0000 01。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14.0411万元受让该股权,上述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4.0411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应当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上述指定账户。如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9、受让方须承担本人和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4万元  | ||
交纳时间  | 在挂牌截止日上午12:00前交纳。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管理人(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30000447395504C  | |||
批准单位名称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9日12:00止)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发布公告名称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www.czaee.cn。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0735-2626805贺女士  | |||
报名时间  |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9日上午12:00时止。 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  | |||
报名地址  | 郴州市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